凭据《中华人民共和河山壤传染防治法》第五十九条划定,地块用处调换为住宅、公共治理与公共服务的,该当依照划定进行泥土传染情况调查。
花津桥地块泥土传染调查情况调查汇报、鸠江区云从路宜邻中心地块泥土传染调查情况调查汇报,原温州商贸城前期地块泥土传染调查情况调查汇报已实现,现将调查汇报(公示本)颁布如下:
公示期限:2022年6月23日—2022年6月29日
联系人:李政宇
联系方式:18816215699
附件:
花津桥地块泥土传染调查情况调查汇报
鸠江区云从路宜邻中心地块泥土传染调查情况调查汇报
原温州商贸城前期地块泥土传染调查情况调查汇报